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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015-02-15 16:13:00 信息来源:本站 点击量:14322
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要求以及市卫生局的总体部署,经中心办公会议决定,成立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管委),下设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管办),各科室设置1-2 名安全生产管理员;设立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消防安全三个工作小组和一支义务消防队;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职责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一、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委员会
  主  任:王继杰   马金辉
  副主任:曹  峰
  成  员:史建伟  萧福元   王建坤  成凌志 
  赵树海  文  革 
  (一)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文  革(兼)
  成 员: 蒋建波   卢  毅    郭  颂   张  奕(小) 
  张花玲   彭  蔚    陈子君   周丽姝 
  徐辉谷   易丰兆    刘建新   袁  伟
  肖正安   郭响勇    麦  浪   莫剑波  
  蒋立力   彭颂阳    文中兰   张  卓 
   桂卓嘉   郭  辉    高华北   王大鹏 
  李三国  
  (二)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员
  李  阳  贺  丰  陈  军  汤  峥  刘  涛   王镱浩
  许嘉欣  田  凯  李建新  李小平  李  慧   向凯锋
  刘成学  王建军  彭宁湘  杨  敏  陈莉莎   夏  鸾
  汤  浩  冯  阳  王  斌  肖胜蓝  周  放   甘宇帆
  王  丽  扈世秋  胡路生  周  源  袁新铭   罗  思
  二、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及义务消防队
  (一)综合治理工作小组
  组 长: 马金辉
   副组长:曹  峰
  成  员:史建伟   萧福元  王建坤  成凌志  赵树海
  文  革   卢  毅  蒋建波  郭  颂
  (二)维护稳定工作小组
  组  长: 王继杰
   副组长:王建坤
  成  员:史建伟   萧福元      成凌志    赵树海
  蒋建波   张奕(小)   莫剑波   蒋立力 
  (三)消防安全工作小组
  组  长:曹  峰
  副组长:文  革
  成  员:史建伟   萧福元  王建坤  成凌志 
  赵树海   蒋建波  肖正安  李建新
  (四)义务消防队
  队  长:蒋建波
  队  员:李建新  王  斌  唐  觉  甘宇帆  肖远望 
  贺泽维  彭宁湘  廖志强  田  凯  刘成学
  向凯峰  汤  浩  刘  振  王大鹏  陈子君
  朱建中  周  源  王建军  蒋  健  刘  涛
  张  钦  汤  峥  吴禹霖  唐  智  李  阳
  三、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1、领导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组织制定、修订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证持证情况的审定。
  5、严格监督单位项目施工、合同修订中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审核大、中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6、参加安全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9、安管委主任、副主任对单位所有安全责任事故负领导责任;安管委成员对各自分管的科室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负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在中心安管委的领导下,负责中心安管委的具体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熟悉有关安全的基本知识。
  3、制定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总结。 
  4、熟悉所有工作场所和环境的布局,及时掌握中心的设备性能、工作状态等情况。
  5、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中心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隐患整改等工作总结,及时向中心安管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报送)安全检查结果及相关信息。
  6、负责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7、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科长),对本科室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负全面责任。
  (三)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 在中心安管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心安管办的工作要求开展科室安全生产工作。
  2、对科室安全生产定期进行自检,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向中心安管办报告自检情况。
  3、对本科室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负责中心院内的防火巡查工作,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2、熟悉和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定期组织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3、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三懂四会”:懂防火常识、懂灭火器材性能、懂报警程序;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扑救火灾、会疏散人员、会保护火灾现场。
特此通知。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