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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公告

2021-11-26 17:23:50 信息来源:本站 点击量:2324

    根据《2021年湘潭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医卫类人才引进公告》规定,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现将2021年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引进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所有报考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 8:00-17:30
地点: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1会议室
咨询电话:0731-58389509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非2022届高等教育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具有某专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附件1)。
5.2022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签订2022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附件2)。
6.2022应届毕业生报考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岗位的需提供规培基地开具的规培证明。
上述所有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经审查后,原件由报考人员保存。

四、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委托书。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严格按照《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附件3)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签订《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附件4)。

五、重要提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具体面试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附件
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附件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附件4: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