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09-06 17:15:40 信息来源:本站 点击量:10034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湘安办函﹝2015﹞75号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11 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湘安监应急〔2011〕66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二、加强风险评估和预案衔接,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各地区、各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科学识别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后果、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资源,在此基础上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编制实用、简洁的预案,并在实践中反复论证。各地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中要增加预案衔接内容,做好不同层级应急预案衔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与属地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响应级别可按照事故是否超出厂区范围、自身应急能力能否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危及人员数量等因素综合划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同层级应急预案应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影响,使预案更加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强化预案落实,充分发挥预案在事故处置中的作用
各地区、各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预案储存应急物资,加强管理,适时更换;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宣传,使社会公众和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熟悉了解、掌握自己所涉及的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应急意识和技能;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广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新编制的应急预案在颁布实施前要经过演练检验。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演练,切实提升带班领导、调度、班组长、生产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坚决纠正应急预案仅仅是写在本子上,挂在墙上作为摆设的现象。
四、强化预案备案管理等各项制度
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修订和备案等制度。各级安委会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预案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力度,确保所主管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备案率达到100%,并及时将备案的预案录入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http://yjzy.chinasafety.gov.cn/)。各地要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应急救援执法检查,下大力抓好预案管理等应急管理工作落实。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