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湘潭市2012—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4年湘潭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疾控中心调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继杰、马金辉任组长,王建坤、史建伟、萧福元、成凌志、赵树海、曹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建坤兼任办公室主任,莫建波(具体负责内部创建工作协调、督导检查、资料归集等工作)、卢毅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对外联络、业务工作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责任分解
为确保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测评项目、名称、内容、标准和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进行具体明确,具体责任分解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4年7月)
迅速谋划。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标准,分解落实创建任务。
广泛动员。召开中心争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格提名城市动员大会,深入发动,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组织培训。使各科室全面了解、掌握创建工作任务。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全中心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健全完善创建工作制度,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第二阶段:迎接省检(2014年8—10月)
打好攻坚战。查找薄弱环节,攻克创建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自评自测。严格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表,检查创建工作效果。查漏补缺,对于确实达不到标准的指标要作出预案,对易反弹的项目要下大力气整改,对已达标项目要做出特色。
第三阶段:迎接国检(2014年11—12月)
资料准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迎检材料的撰写、建档和展示工作,对特色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升华。
迎检考评。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准备,积极营造迎检氛围,抓好重点项目的迎检,积极引导各科室以良好精神面貌迎接和配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测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科室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创建工作全面扎实推进。
(二)严密组织。各科室要针对创建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要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检查,及早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对薄弱环节和未达标项目进行跟踪督导、及时整改到位。
(三)加强协调。各科室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做好创建材料收集、整理、报送,每月要进行一次创建工作小结,提出下月工作计划,材料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将各自承担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具体化,明确人员、任务、进度、责任,逐条逐项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牵头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未按时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影响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湘潭市疾控中心2014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2:实地考察地点(单位)考察标准及方法
文件附件下载:
潭疾控〔2014〕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doc